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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婚姻律师,离婚如何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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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2022-06-21 19:47:00

杭州婚姻家事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涉及婚姻家事的法律业务。杭州婚姻家事团队每年办理数十起婚姻家事案件,熟悉杭州地区法院对婚姻家事案件的审判思路,我们有经验。

本问答由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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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2022-06-21 19:43:02

    问17:哪些情形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56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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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2022-06-21 19:10:07

    问16: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可以支持吗?

    可以。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48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因此,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可以考虑由男女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从而减轻直接变更抚养权归属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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