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大小事,一呼百应!

百姓网 | 百姓知道

律师服务

咨询杭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在离婚时转移财产会被判净身出户吗?

[logo] 最佳答案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2022-06-22 07:48:04

一般不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4批指导性案例66号指导性案例明确: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少分或不分财产。相关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会少分或者部分财产。但是法院在适用该类法律法规的时候会特别慎重,特别是不分财产的情形,这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实践中是极其罕见的。

本问答由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提供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服务内容: 婚姻家庭  知识产权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  债务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访问店铺
广告

其他回答

  •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2022-06-22 12:48:04

    11、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不允许另一方探视孩子,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呢?

    答: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被禁止探视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其离婚后的子女探望权,可以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罚款等方式,处罚故意阻挠其行使子女探望权的一方。

    本问答由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提供

  •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2022-06-22 11:48:04

    10、反家暴法能为妇女提供哪些保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并现行有效。根据该部法律的规定,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本问答由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