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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职工生育保险发放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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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  2022-07-28 23:07:55

1、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3、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本问答由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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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 2022-07-29 00:07:55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生育津贴不会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

    本问答由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提供

  • 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 2022-07-28 23:07:55

    工资是发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险福利看公司的具体规定了,不同公司的安排不一样。另外生育津贴生育是以女职工以本人当年(或上月)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月工资基数除以30天,作为一天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在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当本人缴费基数发生变化时,生育津贴计发做相应调整。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工资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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