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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有何不同?什么是非法行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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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  2022-08-29 04:35:36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有何不同?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本问答由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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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 2022-08-29 08:35:36

    非法行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

    1)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 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 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

    1)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

    2) 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根据《母婴保健法》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

    1)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2)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3)出具《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或者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本问答由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提供

  • 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 2022-08-29 02:35:36

    什么是非法行医罪?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的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问答由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