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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韩国满足一定条件强奸罪前科的的人会被电子脚镣一事?

怎么看待韩国满足一定条件强奸罪前科的的人会被电子脚镣一事?

2个回答

  • 瑞文苹果派|2017-10-18 09:56:35

    划重点:对未满13岁的儿童实施性侵犯,或者是性犯罪次数达2次以上的人,在刑满释放后,要在脚踝上佩戴电子脚链。电子脚链在靠近校园等场所时会发出滴滴的报警声以警告他人。
    因此电子脚镣并不仅仅是一种惩罚手段,更不是什么感化措施,而是一种监控手段,以防止这些有过再犯经历的渣滓再次伤害他人。
    有比他们多得多的人更需要你们的同情和包容,但这群人绝对不需要。

    本问答由瑞文苹果派提供

  • 瑞文苹果派|2017-10-18 09:54:59

    虽然我们经常嘲笑韩国,抵制韩国。但是人家做的好的地方,就该跟人家学习一个。

    有一句话在百姓知道上政治非常不正确,叫“强奸毁人一辈子”。然而这句话实际并没有错,在其中作恶的可并不仅仅是罪犯一个人。百姓知道有个问题叫“强奸对女性的伤害有多大”,大家可以去翻翻,满眼的触目惊心。能走出这样阴影的姑娘,得有多强大的内心面对心理上的伤害,和身边一些貌似善良的人的指指点点,或者还有身边人的不理解和歧视。

    所以说,强奸犯是人渣中的战斗渣。有的国家尝试过化学阉割,但是这不能确保罪犯会用更卑劣更变态的手段折磨无辜的人。而电子脚镣是会报警的东西,可以提供有效警示,至少可以让无辜群众及时趋利避害。除此之外,还能警示很多有犯罪萌芽的人。

    画面里的人还觉得自己很痛苦,你有没有想过受害人有多痛苦?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假如我们真的能引入这种设备的话,看看大家的答案就知道了,绝大多数人是双手支持。然而要用,就要用的彻底:

    自行毁损电子脚镣的,依法重判。

    同性性侵的,也要戴上脚镣。

    未成年人渣总能逃脱法律制裁,但不该逃脱电子脚镣。老人渣也是一样。

    “刑不上大夫”那一套最好别玩。法律是用来保护人民的,不是用来抽自己脸的。这帮人的危害可大得很。这种罪犯可都是成批害人。保护他们,那是给谁抹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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